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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读后感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搜狗做题网作业帮 分类:语文作业 时间:2024/05/30 02:25:42
国际法读后感
国际法读后感
[国际法读后感]
读《战争与和平法》有感
刘连瑞
学号:2009133821
格老秀斯的《战争与和平法》一书,是近代西方著名的启蒙思想之一,是与贝卡利亚的《论犯罪与刑罚》、洛克的《政府论》、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等齐名的杰作,他们对近代资产阶级法学观的形成,资产阶级法律体系的建立,以及资产阶级国家秩序的奠定,都有着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国际法读后感.
拿到《战争与和平法》是在刚上大二不久,是在朋友的推荐下读的这本书,但却一直不敢去看,和这样一个国际法开山鼻祖式的人物交流,深知资历不够,但又经受不了其中深深的诱惑,就翻开了第一页,深陷其中而无法自拔,或许就是选择在国际法方面作为深造方面的一个原因吧!有点扯远了……
长夜漫漫每当我一个人独处并静下心来常常会思考一个问题:世界上最强大的力量是什么?我想它既不是机枪大炮,不是原子弹氢弹,也不是火山地震,台风海啸,而是时间.时间可以使如花似玉的美貌少女变成白发驼背的老妪,可以使雄才大略气吞山河的豪杰变成一堆沙土,也可以使高山变成沧海戈壁变成良田.然而,世界上仍有一种东西可以战胜时间,这就是爱.不管是恋人之间的爱,还是父母、子女、亲人之间的爱,抑或是对人民、对祖国乃至对整个人类的爱都是永恒的.它可以超越时间,可以脱出时间的羁绊,永垂不朽.
而格老秀斯的《战争与和平法》的核心思想凝聚到一点,就是对人类和平的执着追求就是对人类的爱,在阅读过程中,这种感悟不时地撞击和震撼着我的心灵.它博大精深的体系,丰富生动的事例,缜密畅达的论述,以及对战争规则的周密设计,最终都是围绕这一核心思想展开的,这或许就是《战争与和平法》之所以能够在问世380年后仍然保持旺盛生命力而不朽的原因之所在.
其实不仅格老秀斯的作品是这样,贝卡利亚、洛克、孟德斯鸠和卢梭等人的作品亦是如此,不论是对封建专制司法制度的强烈抨击、对法的精神的探究、对良好民治政府、权利制约机制的冷静设计,还是对人民主权的不遗余力的倡导和鼓吹,归根到底都是对人类和平民主平等和自由的追求,对人类命运的终极关怀,读后感《国际法读后感》.爱是永恒的……
之所以格老秀斯以及他的作品如此高的评价与褒扬,只是因为他开启了主权国家历史的新纪元,让人类从此摆脱了难以驾驭的混乱状态和丧失理智的冲突.他创造了一个明确的体系,这个体系照亮了国家及其国民争取和平达成谅解一致的道路.
提到国际法,不得不提到格老秀斯.和平是永恒的追求,但战争却是一个最常见的社会现象.出生在一系列欧洲战争期间的格老秀斯,他亲身经历了自己国家所经历的血与火的洗劫,亲眼目睹了整个欧洲因三十年战争可怕战斗而被撕裂的场面.于此他创作了他的伟大著作,其结论对处理战争问题有着重要的指导和启迪意义.
环顾周围世界,因战争而遭受巨大浩劫,各国之间彼此敌对,长期建立起的依赖关系已完全破碎,人们的怨恨和愤怒正在破坏着养育他们的国家自身.但是还应看到欧洲曾拥有的一种共同的约束,一个往昔联合的遗迹,这是人类的理智.因此,他意识到必须创建一个调整各国之间关系的法律体系.
格老秀斯这位16世纪的流亡者教育了整个世界:即使在战争的剧烈震荡和风暴的时候,人类也必须遵循和服从他所拥有的自然法规范,甚至享有各个独立主权的国家,也有义务遵守一种高于君主权力和国家意志的力量所确立的规则,否则这些国家也同样要接受人性法庭的审判.
想起曾读过一本书叫《战争与文化——对战争的另一种态度》作者是一个战争学者名叫倪乐雄,他在他的作品中谈到了对战争和文化的一种态度,令人耳目一新,与格老秀斯的观点有相通之处.
以上都是对格老秀斯及其作品的一些总体看法,接下来我会分部分及篇章对各部分做出简要介绍.
格老秀斯的《战争与和平法》共分为三编五十三章,分层次地论述了作者对战争的一些观点,阐明了作者自身的战争观,奠定了国际法的基础,称其为“国际法之父”毫不为过,
他认为任何战争是否正义,关键是看它是否区分公共的战争与私人的战争,进而论述了主权的本质及其具体表现.
在《论战争与法》中作者讨论了战争及其定义,论述战争的正义性及其影响因素,提出了自然法的证明.但文中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这样一段话:权利在严格意义上说来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私人的,它是为个人利益而确立起来的,另一类是公共的,它涉及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理由而对个人及其财产提出的权利性主张.因而王权是高于父亲与主权的权力的.只要是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君主对其臣民的财产享有的权利便优于该财产的主人所享有的权利,当国家出现紧急状况而需要个人提供补给时,每个人更有义务向国家捐献其财产,而不是用它来清偿个人所欠之债.
在这段话的前半部分将权利分为公权利和私权利,同时又国家利益高于一切,提出当国家利益出现危机时,个人利益将服从集体及国家利益.当然我们还应看到作者在本文中提出“王权是高于父亲与主权的权利的”,这或许是作者思想的局限性吧?

《战争与和平法》是近代西方著名的启蒙思想作品之一,其博大精深的体系,丰富生动的事迹,缜密畅达的论述,以及对战争规则的周密设计,最终都是围绕对人类和平的执着追求、对人类的爱这一核心思想展开的.这也是《战争与和平法》能在问世三百八十年后仍然保持旺盛的生命力而不朽的原因所在.
  〔国际法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