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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巡抚相当于现在什么官?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搜狗做题网作业帮 分类:综合作业 时间:2024/05/12 05:20:42
清朝的巡抚相当于现在什么官?
清朝的巡抚相当于现在什么官?
总督和巡抚合称“督抚”,都是从明朝开始设置的.那时,政府派大臣处置地方军政事务,有两种头衔,全称分别是“总督某地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兼巡抚事”和“巡抚某地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饷”,前者就是总督,后者就是巡抚,都属于临时性质事罢还朝. 清朝时,正式以督抚为地方最高长官.总督管辖一省或二三省,冶理辖区内的军民要政.巡抚是省级地方长官,总揽一省的军事、吏治、刑狱等事.鸦片战争前,清朝全国有8总督16巡抚.8总督为:直隶、陕西、甘肃、浙江、湖南、湖北、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福建、江西.东北奉天、吉林、黑龙江三省的督抚一直到公元1906年才设置.直隶、四川两省只设总督,不设巡抚.甘肃巡抚于1754年撤去,由陕甘总督兼任.公元1884年,建新疆省,开始设甘肃新疆巡抚,驻乌鲁木齐.公元1885年,台湾建省,改福建巡抚为台湾巡抚,驻台北,福建巡抚由闽浙总督兼任.其余各省则督抚并置.总督的官品高于巡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