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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培文杯 阅读诗歌《未走之路》写一篇不超过4000字的作品 文体不限

来源:学生作业帮 编辑:搜狗做题网作业帮 分类:语文作业 时间:2024/05/04 03:54:42
北大培文杯 阅读诗歌《未走之路》写一篇不超过4000字的作品 文体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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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培文杯 阅读诗歌《未走之路》写一篇不超过4000字的作品 文体不限
解题思路: 这道题考查的是写作,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解题过程:
弗罗斯特是我非常喜欢的诗人,记得当时读赵毅衡译的“美国诗选”,对弗罗斯特印象深刻。觉得赵老师的译本很不错,当然也有一些译的比较啰嗦,但能翻译到那个水平已经可以看出赵老师对文学的理解和感受是非常纯正的。来川大读书,见到了传说中的赵老师,可惜赵老师搞的符号学一点都弄不懂,赵老师已经被符号彻底包围了,距离我想象中的那个文学化的赵老师越来越远了。
弗罗斯特的诗非常平静,我不愿意用平淡二字来形容弗罗斯特。一些人动不动拿中国传统诗学中的平淡、虚静、甚至意境来分析弗罗斯特,这纯粹是胡乱比较,结果是将弗罗斯特和中国诗学都败坏。这是另一个问题,可以先不谈。我们单就弗罗斯特的这首诗谈谈。最为有力的诗歌往往是处理我们日常性的一些基本问题。但处理日常的基本问题不是讲道理,在生活中讲道理是很容易的,犯不着诗歌来掺和。对于那些基本的日常生活而言,讲道理是没用的,就像读心灵鸡汤之类的东西,一点用没有,反而会钝化我们。就拿弗罗斯特这首诗而言,要说讲道理,你可以将这首诗很快的理解:一个人选择两条路的迷惑,再延伸到人处境的尴尬,甚至去引用哲学家的名言,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等等,无限地这么延伸下去阐释。但是这样的阐释基本和这首诗不相干,换句话说用道理来阐释这首诗,是永远不会进入这首诗的。
那么弗罗斯特这首诗难道没有讲道理吗?当然讲了道理,但道理在这首诗中只是一个基本的骨架,这个骨架是我们都会碰到的骨架,为什么这么说了?因为弗罗斯特在这首诗中遇到的问题是每个人都会遇到的,甚至思考模式都会和弗罗斯特差不多。诗人写这首诗,是要将这种沉入到我们日常之河中的基本问题再次浮现出来,他使之浮现出来的力量不是告诉你一个更好的解决办法或者更为深刻的道理,而是将一种更为本真的体验表达出来,在这个基本问题中,诗人经历怎样的心理波动,怎样的心灵困惑,以及困惑之后的一种心绪状态。
这首诗的第一句非常关键,这一句包含着一种叙述格调和叙述语调。对一首叙述性的诗歌而言,没有比这个问题更重要的了。因为第一句的叙述格调和语调关乎着我们能否更恰切地进入诗歌世界,要进入诗人营造的诗歌世界,如果叙述感觉不对,读者、包括诗人自己是难以进入诗歌世界的。“金色的树林中有两条岔路”,这句诗将活动的人先隐藏起来,没有写成“我在金色的树林中看到两条岔路”,这么一写,这首基本就完蛋了。因为及早地将活动主体表现出来,那么诗歌要传达的恒定感,以及开阔感都会消失的。“金色的树林中有两条岔路”,没有活动主体,这么客观而又非客观的所遇状态是我们司空见惯,我们都会碰到的境况。从叙述格调来讲,这就给我们造成一种开阔感,而从叙述语调来讲,又是一种冷静甚至略带无奈的冷漠感。
第二句“可惜我不能沿着两条路行走”,将活动主体“我”带出来,我不能沿着两条路行走,将这首的核心问题也摆出来,接下来,就是对一核心问题的小心翼翼的靠近和解决。我们将要跟着诗人,感受面对两条路的困惑。
我久久地站在那分岔的地方,
极目眺望其中一条路的尽头,
直到它转弯,消失在树林深处。
我久久地站在岔路口观望,甚至沿着一条望到转弯的尽头,但是谁又能看清来路呢?诗人用简单的动作将选择背后的困惑和无奈省略在背后。在这个时候,诗歌开始出现了两个声音,一个我们眼睛可见的声音,声音可以看到吗?这不是通感,而是以客观物象的无声言说表现出来的声音,就是分叉的路、落叶、金色的树林、踩踏的痕迹等眼中所见的物象所散发出来的声音,这些声音是世界投射给我们的,如果你有足够安静的心灵,你能体会到,这不仅是世界给你投射的声音,这是上帝发出的深沉而隐晦的声音,所以这是眼中所见的声音。还有一种声音,就是诗人自己内心的声音,他在克制着自己内心的声音,选择的困惑,道路延伸下去结果未知的茫然之声。这种两种声音之间是非常缠绕的,诗人或者说我们极力想从眼前所见得到一些启示,哪怕是一些微弱的暗示声音,但是世界是沉默的,沉默背后有一种巨大力量在翻腾,我们在选择的时候,总感觉自己力不从心,我们内心挣扎的声音在这些沉默的声音面前是那么孱弱。
无论选择多么困难,我们终究要选择的,我们以什么样的理由来选择?诗人给出了自己的理由:
然后我毅然踏上了另一条路,
这条路也许更值得我向往,
因为它荒草丛生,人迹罕至;
不过说到其冷清与荒凉,
两条路几乎一模一样。
对于选择的理由而言,越是具体的理由,越是不靠谱,人们选择一个东西,特别是那些关乎自我生命依赖的东西的时候,并不是具体的理由促成这样的选择。那么什么是选择的理由了,诗人告诉我们,“这条路也许更值得我向往”,也许更值得我向往,是对一种未知的可能性的期待促成了诗人的选择,但是这种对未知的希望,诗人自己是犹豫不决的,他说“这条路也许更值得我向往”,他在选择这一条路的时候,并没有否定另一条路,两条路都是未知,都是期待,同时也都是我们的向往。诗人为了给自己的选择给出更充分的理由,加了一句,“因为它荒草丛生,人迹罕至”,诗人为什么要这么一句,荒草丛生,人迹罕至,其实更加强调了未知对我们的诱惑,我们渴望的东西别人所没有的,是完全属于自己的,这既是人的贪欲所在,也是人创造力所在,魔鬼般的冒险和天使般的创造是我们的一体两面,但是要承担这一体两面的矛盾纠葛,唯一要体认的东西,就是无论你怎么选择,你所面对的“冷清与荒凉”无论你选择哪条路上都是一样的。
完成了前面两节诗歌,这首诗的叙述已经完成了一半。我们如果整体关照这首诗,从时态上讲,这首诗前两节是过去时,而后两节是现在时,但是诗人在具体的写作上,前两节的现在时是追忆中的现在时,这说明诗人在踏上一条路的时候,从未在心头忘记自己的选择,他在以后的路上不断地回忆当初的选择,这是多么令人纠结的事情,也是人之为人的本真状态,即使你已经出发,已经在路上,当初的选择都不会轻易从你心头消失。
第三节的第一句:“那天早晨两条路都铺满落叶”,诗人用标明时间的“那天”两个字突出前两节的活动是自己回忆中的过去,但这个过去依然那么清晰:
那天早晨两条路都铺满落叶,
落叶上都没有被踩踏的痕迹。
唉,我把第一条路留给将来!
但我知道人世间阡陌纵横,
我不知将来能否再回到那里。
这一节中突然出现抽象的抒情和沉思,和前面两节具体的情景描写反差极大,是什么让诗人突然从对一个具体场景的回忆一下子升华到抽象的抒情和沉思。这就是时间,因为从第一次的选择之后,到诗人开始回忆过往的选择,诗人是无法写的,只能将其省略,后面已经没有具体表明时间的词了,我们不知道从第一次选择到诗人回忆的发生之间隔了多少时间,在没有交代的时间中包含着诗人太多的人生经历和人世沧桑。从一条路开始,你将步入人世的阡陌纵横。换句话说,一旦你开始,你再也无法回到起点,你注定是要迷失在阡陌纵横中的。对于起点,人们是如此迷恋,人们迷失之后想到回去,但能否回去,我们已经无从把握。
其实诗歌写到这儿,已经是很难写下去了,你对这样的人世处境,能发怎样的感慨,或者说,你能拿什么东西来安慰自己,我们的存在尽然是如此迷茫,如此的难以把握?我们还能说什么?但是伟大的诗人毕竟是伟大的人,他依然要在我们无法回答的地方做出他自己的回答:
我将会一边叹息一边叙说,
在某个地方,在很久很久以后:
曾有两条小路在树林中分手,
我选了一条人迹稀少的行走,
结果后来的一切都截然不同。
“一边叹息一边叙说”,这是我们在世的本真面目,我们总是用已经展开的人生想象另一种未展开的人生,但是我们要领受这种在世状态,为什么呢?因为两条路必然是要在树林中分手的。在这儿,诗人用了拟人化的手法,说“曾有两条小路在树林中分手”,彷佛两条路的分手是他们自己的事情,我们作为行走者,是无法左右他们的分手,这种拟人化的手法,意味着诗人对命运的体认,路的分手是上帝的安排,我们作为行走者是无法左右的。最后有了“结果后来的一切都截然不同”的结果。这既是对命运无可奈何的体认,也是对上帝创造一切的惊喜发现,正是我们的茫然的选择,让世界变得如此神奇不可测,这是多么伟大的创造,我们的行走都在参与着这种创造,我们既体认着我们的无奈,但也在惊喜中对人类的变幻莫测的创造感到惊奇甚至欣喜!
分析到最后,我们再次回到这首诗的题目,“未走之路”,可以说整首都是在惦念那条未走之路中完成的,那条未之路是如此的神秘,如此让诗人念念不忘!是什么力量让诗人对这条未走之路如此着迷,这种发问,是诗人对命运的好奇,是良知不断涌动的表现,如果一个人永远在一条路上沉沦,永远不会对另一条未走之路有所惦念,这才是人真正的沉沦!整首的旋律正是在对已知和未知的追问形成了复调的效果,人世正是在晦暗和澄明中前行!
弗罗斯特的诗最大特点是保持克制和谦卑,但这是真诚的克制与谦卑,一个正真的诗人是有所敬畏的诗人,他不敢轻易将自己驾驭在万物和人世之上,他只能做一个真诚的观察者和谦卑的领受者,将自己的矛盾与困惑传达出来,从而以最真诚的状态给世界一线光明的启示。